信達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注冊資本金35億元。控股股東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經營范圍為:(一)融資租賃業務;(二)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四)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五)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六)同業拆借;(七)向金融機構借款;(八)境外借款;(九)租賃物品變賣及處理業務;(十)經濟咨詢;(十一)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十二)為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對外融資提供擔保業務;(十三)資產證券化業務;(十四)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公司秉承誠信、專業、高效、創新的經營理念,依托大股東的品牌、客戶、渠道、資金、牌照等優勢,以效益為中心、規模為基礎、安全為保障,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全方位、專業化的融資租賃服務,實現公司與客戶、股東、員工、社會及伙伴等六方的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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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融資租賃業務出現逾期時,作為債權人的出租人會考慮采取各種措施來進行追償,在具體追償過程中,出租人也同樣會面臨各種各樣的問題。



近幾年,融資租賃行業發展處在轉型變革過程中,疊加了經濟周期、疫情周期、數字化發展新周期等因素,現在正處于轉型的關鍵轉折點,走向新的發展階段。


關于“租賃物辦理了抵押登記”不應否定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裁判規則分析之類案檢索專項報告
鑒于上述司法裁判情況,為獲得正向、支持出租人訴請的裁判觀點,筆者所在融資租賃團隊針對動產租賃物、辦理了抵押登記的融資租賃交易

海普睿誠律師事務所金融與資本市場部編纂了《商業保理法律法規匯編》和《融資租賃法律法規匯編》,該匯編收錄了截止2022年3月國家公布的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

目前,已有多家融資租賃公司2021年度報告公布,在統計的下列20家中,有12家資產規模實現增長,資產規模最高增長64.97%。


出于各種原因,承租人不能或拒絕返還租賃物,在合同解除后至實際返還前的這段期間內,出租人既不能收回對于租賃物的占有